株洲建设中路一商务会所负责人彭宇投诉称,会所大部分美的空调没有制热效果,遭到客人的投诉,店内生意也大受影响。彭宇先后二十几次拨打美的空调株洲地区售后服务中心的电话,都不见维修人员上门。
空调出问题生意受影响
2010年11月,彭宇等人经营的商务会所刚刚开张。他们从株洲盛鑫中央空调销售服务中心一次性购买了20台型号为KFR-50W-210T2的美的空 调。合同上显示这批美的空调为“分体式中央空调”,总共费用是25万元。彭宇说:“每台主机基本上都带有2至3台室内机。会所有40多间房。”
这批空调的保修期是一年半。会所一位余姓经理称,刚开始,空调效果很不错,不过之后越来越差。“去年6月份,超过半数空调就不制冷了。当时我们打了美的售 后电话,他们也派人过来修了。”余经理称维修后,该商务会所内空调制冷效果有了明显好转。不过等到去年冬天到来时,空调又开始了“集体罢工”。
彭宇介绍说,从去年底开始,20台中央空调中有17台都先后出现了制热效果不明显的情况,“把手伸到风口位置感觉不到热气。空调效果似乎也大大影响了会所 的人气,很多客人因为消费时空调效果不好,纷纷到前台投诉,后来再也不来消费了。店里因此每月损失超过万元,品牌形象也大打折扣。”彭宇称自己一直想不明 白,空调为什么出现问题:“这些中央空调大多是5P、10P的,而我们这里最大的房间也就是二十多平方米,你想想,如果换作是家里的客厅,肯定会有效果, 但这里的情况不一样。”
打了二十多次电话都没有人受理
大多数房间内的空调没有效果,客人的投诉不断,可生意还得继续做。彭宇拨通了美的株洲地区的售后服务电话。“他们说‘明天就安排人来修’,却始终没见人影;后来打了20多次电话过去,得到的回复都是一样的,就是没人来,再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
23日下午,记者前往该商务会所。记者在其中一个房间,将空调温度设置为30℃,5分钟后,伸出手来,能感觉到空调出风口有微弱的风,但没有任何热气。连 续试了几个房间,情况还是一样。在商务会所入口处的电梯附近,一台美的空调却不停地“吐”着热气,与先前房间里的空调效果截然不同。“要都有这样的效果, 我们也不会找售后服务维修点;况且这批空调都还在保修期内。再这样,我们会所不排除用法律手段起诉美的空调。”彭宇说。
售后中心称美的湖南公司拖欠工资
记者随后致电美的空调株洲地区售后服务中心。该中心负责人谢先生表示,之所以没有前往维修,关键原因是美的空调湖南分公司没有解决好株洲售后服务人员的维 修费用问题。“去年9月份开始,湖南分公司就没有给我们付工资了,说是费用紧张,到过年才结了一部分账,现在还有10万元没有结清;不过我们年前都还在株 洲各个地方维修。”谢先生称,如果钱到不了位,就不可能去进行维修。
记者又致电美的空调湖南分公司,对方未予回复。
专家观点:想维权最好是在5月前
昨日,记者就彭宇遭遇的情况采访了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申验表示,彭宇想要维权的话最好是在5月之前,免得过了维修期。
据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介绍,产品在保修期内,厂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可以拒绝履行保修义务。“是否拨付工资是美的公司内部的事情,而株洲售后点代 表着厂家,不管怎样都要去维修。”他说,维修点如不能履行相关义务,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或直接与厂家总部交涉。他同时提醒,会所如果要维权最好在5月之 前。“到时候,厂家有可能会说不在质保范围内,与他们没关系,那就谁也说不清楚了。”
法律依据:保修期内不可拒绝维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 限;同时,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 或者无理拒绝。